創立宗旨:
臺灣高等法院及其所屬各地方法院,與臺大法律學院王泰升教授等於發現新竹、臺中、嘉義等三個地方法院發現尚存的日治時期各類卷宗。此後,又陸續發現司訓所及臺北地方法院亦收藏有日治時期檔案。 有鑑於這批法院史料的數量相當龐大,可說是有關日治時期司法最珍貴的實證資料。研究者可藉以探究法院如何透過判決,將清治時期的民間習慣,被轉化為日治時期的近代國家法規範,亦可從法院使用者的身份、性別、有無訴訟代理人、紛爭類型等,觀察當時的各種「法事實」。此外,此批文件顯現的各種社會生活事實、公證書內所附的契約內容、各種登記簿內有關土地和產業事項的記載、乃至行政卷內有關人事或建築等資料,在在都是探討臺灣社會史、經濟史時,不可或缺的史料。